海口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22日
海口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我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海南国际旅游岛和海口“四宜”城市建设的需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推进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加强学前教育规范管理。按照国家三部委《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研究制定幼儿园规范办园和收费管理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注册幼儿园年检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大力开展示范园与薄弱园、城区园与农村园“结对帮扶”活动,充分发挥城区示范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做好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纠正“看管式”和“小学化”错误倾向,提高保育教育质量。
     2、试点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按照学前教育“广覆盖、保基本”的原则,积极创新教育惠民举措,从2012年秋季开始,在全省率先为符合条件的本市在园幼儿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每人每年400元,受惠范围覆盖全市的注册幼儿园。
     3、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加大学校体卫艺设施设备建设,实施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图书馆标准化建设项目,基本配齐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开齐开足实验课,为2013年实验操作列入中招考试做好准备。大力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力争新增2所省级规范化学校,15所市级规范化学校。制定帮扶龙华区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案,指导和促进龙华区在2012年底顺利通过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认定,为秀英区、琼山区和美兰区在2015年底前实现区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做好准备。开展第三轮城乡教育对口帮扶工作,充分发挥城区优质教育资源优势,加大城区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帮扶力度,缩小城乡办学差异。组织开展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就读情况调研,完善有关政策和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控辍保学措施,做好摸底排查、登记造册、档案管理等工作。
    4、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加强对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的专项检查,完善全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加强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读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中小学教材选用行为和教辅资料管理,认真做好地方教材的使用工作。研究制定市财政资金扶持民办教育的实施办法,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5、加强特殊教育工作。加快推进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搬迁培智学校,强化特殊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保证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满足特殊学生的教育需求。

二、扩大普通高中规模,不断推动中职教育健康发展

     6、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级中学的比例扩大到35%,普通高中择校比例降至20%。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争取在校生数达到3.6万人以上。完善学生学业考试成绩等级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考试评价体系。大力推进普通高中学校多功能室标准化、数字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省一级学校创建工作,支持海口四中争创省一级学校。
     7、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支持海南华侨中学与福隆集团联合办学,促进高中办学体制多样化;深化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方法改革,鼓励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实际开设选修课程,开展特色发展创新实验,推进学生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发展的需求,培养高中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制定科学评价办法,定期发布基础教育质量报告。
     8、夯实中职学校基础建设。加快旅职校二期工程建设和海口市高级技工学校秀英新校区建设,完善海口旅职校的实训基地建设,抓紧落实海口旅职校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督促金盘中专做好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实训基地项目。
     9、深化中职学校教学改革。继续强化招生工作统筹,坚持招生指标层层落实制度,加大招生宣传力度,确保完成年度招生任务;充分发挥职教协会沟通平台的作用,加强交流,推进专业建设,围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需要,加大各中职学校校长和骨干教师赴省外学习交流力度,重点开发和建设高尔夫、游艇、会展及度假休闲等品牌专业。组织中职学校积极参加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扶持参赛成绩优秀的学校大力开展教育教研,带动全市中职校教研水平,形成“比技能、重教研”的良性竞争氛围。
    10、加大中职教育体制创新。在巩固“三段式”办学模式改革的基础上,着力推进中职教育校企一体化办学,探索校企一体办学的新模式和新措施;发挥海南旅游职业教育集团、海南信息技术职业教育集团、海口工业职业教育集团以及职教协会的作用,构建职业教育交流平台;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中职学校农村户籍学生免费工作,扩大中职生资助范围,实现农村户籍学生免费教育;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抓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开展,2012年由龙华区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

    11、开展教师师德建设活动。结合全省、全市“文明大行动”和全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年”活动,积极开展为期三年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活动;组织实施“文明引领,教师为先”师德标兵评选活动,倡导“爱岗敬业、教师育人、文明表率”的良好风气。研究制定师德行为公开承诺、师德师风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集体备课制,坚决禁止教师有偿补课;通过教师节表彰活动、优秀教师巡回报告等多种形式,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关爱学生的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12实施教育系统人才培养工程。组织实施《海口市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培养计划》和《农村教育系统人才培养计划》,全面启动“领雁计划”、“旗舰计划”、“耕耘计划”、“晨曦计划”、“双师计划”、“领航计划”、“全员计划”和“精英计划”等八大项目,着力培养教育系统各个领域的人才队伍。组织实施国培、省培和市培计划,举办2012年度全市中小学校长暑假培训班,举办至少2次中小学校长及中层干部专题讲座;选拔一批校级领导、后备干部和中层领导到教育发达地区挂职锻炼,一批机关干部到基层学校挂职锻炼。加强市研训院教研基地建设,指导和督促各区的教研机构建设。
    13改善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利用全省骨干教师公开招聘平台,结合我市教育实际,选拔引进一批高水平专业人才。继续面向全国重点师大招聘优秀毕业生,落实好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骨干中小学校长和学科带头人梯队建设,解决好农村中小学体卫艺教师紧缺问题,按要求配足配齐教研、培训、电教人员,切实保证专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14完善教师职称及激励机制改革。深化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出台《海口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完成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完善教师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进一步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15解决学前教育师资紧缺问题。协同市编办核定下达我市公办学前教育编制数额,指导各区按标准配备幼儿园管理和保教人员。选拔、培养一批理念先进、精通业务的园长和教师,培训骨干幼师100名。全面推行幼儿教师、园长持证上岗制度,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编制管理制度和用人机制改革,开展幼儿园园长和新任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
    16、促进“双师型”教师专业成长。健全中职学校教师队伍管理的基本制度和政策机制,加强对教师配置、管理及激励机制的研究,不断创新“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培训制度与模式、途径、方法。选派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培训,运用职教集团龙头校的优质资源培训相关专业教师,加强中职校长队伍建设,举办中职校长研讨班。

四、推进素质教育改革,全面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

     17、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以青少年学生为重点,以社会志愿服务为载体,在全市教育系统广泛开展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的宣传教育以及学雷锋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全省、全市“文明大行动”和“绿化宝岛”活动,深入开展“绿色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和“椰城文明小公民”评选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文明礼仪素养,营造良好的校园育人环境。深入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教育活动,抓好海南(海口)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加快四个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德育,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中小学生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德育教师、班主任、团队工作者、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推进中职德育课课程改革,研究建设职业教育德育基地,推行中职特色校园文化建设。
   18、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继续开展有效教学实验改革,召开“有效教学现场观摩研讨会”和“总结表彰大会”。稳步推进“攀登英语”学习实验项目,组织“攀登英语”课堂教学观摩及经验交流活动,尝试开展远程交流活动,组织教师赴省外考察交流。督促各学校开齐、开足课程,严格落实综合实践活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加强新课程实施的监控与管理。加强课改样本校的建设并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地方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应用,优选国家级和省级课改获奖成果进行全面推广。
    19、加强学校体卫艺工作。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市实施面和及格率达到85%以上。适时召开全市中小学体卫艺工作会议,落实国家体育课程标准,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建立科学的体育评价制度,抓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组织开展“缤纷校园,文明先行”书画、摄影比赛,文明礼仪知识竞赛,文明礼仪演讲比赛等一系列活动,丰富校园文化活动。举办2012年海口市第四届教工羽毛球混合团体赛和第十二届“欢乐杯”中小学生主题美术书法作品大赛;举办全市小学生运动会,组织体育、艺术队伍参加国家、省的竞赛活动。加强改水、改厕、改厨、改不良卫生习惯和加强学校生活卫生安全管理“四改一加强”工作,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预警机制。开展全球基金学校预防疟疾教育项目和海南省实施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七周期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项目。开展中小学校健康课程教育试点工作,组织“送培到校”活动,加强国防教育,积极配合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创建活动。
五、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大力营造教育发展良好氛围
    20、完善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教育系统内部管理制度,形成制度用人、管人和办事的良性机制;实施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审批事项,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完善教师招聘、录用和选调办法,建立健全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制度,科学合理配置教师。
    21、规范招生行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招生工作的意见,完善招生制度,规范招生行为,研究制定规范招生工作办法,落实捐资助学不与招生挂钩,坚决遏制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热”,严格落实“三限”政策,打击高考移民,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招生信息的公开和社会监督,规范和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体系。
    22、加强教育督导。对第二轮区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继续开展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创建和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对各区学前教育发展和开展“四改一加强”(改水、改厕、改厨、改不良卫生习惯和加强学校生活卫生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认真开展督学培训工作,加强教育督导队伍的建设。
    23、扩大对外交流。发挥海南侨中的对外汉语培训基地和海口旅职校留学生基地的优势,积极开拓教育国际市场;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探索建立与国际教育组织和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机制;以职教集团为平台,支持海口旅职校、市一职等职业学校与国外高水平的职业学校开展联合办学,引进国外名校合作举办旅游院校等。
    24、开展普法教育及语言文字工作深入实施全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开展“法律进学校”、“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水平。深入开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普法宣传,加强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宣传工作,大力推进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做好迎接国家教育部验收评估的准备工作。
六、落实重点项目建设,着力夯实教育事业发展基础
    25、落实公办乡镇幼儿园建设工程。按照城区“东西南北中”各建1所公办幼儿园及每个镇至少建1所公办幼儿园的规划布局,完成2011年8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新增学位近3000个;完成2012年新建、改扩建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12所的立项等工作,争取年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开展2013年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的选址、规划及立项工作,不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面。
    26、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明确责任、目标,完善校安工程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制定倒排工期表加强施工现场监督和安全管理,完善相关手续,加强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主动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督查、加快进度,按时完成304个校安工程建设项目工作任务,并做好迎接省政府验收评估的各项准备。
     27、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根据《海南省中小学“十二五”布局调整指导意见》精神,科学规划、合理调整中小学校布局,加强对布局调整后学校校舍等资产管理,防止学校资产流失。整合教育资源,着力解决城区麻雀学校和农村薄弱学校问题,抓紧港湾小学(幼儿园)前期立项可研,完成海港学校重建项目和琼山华侨中学、市二中的改扩建项目,新增高中学位1500个以上;做好迁建海口实验中学高中部的前期工作;落实30所农村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建设;继续完成2011年中小学厕所改造工程等。
    28、抓紧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加快教师保障性住房和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重点落实白沙门园丁大厦、侨中里教师公寓和新大洲教师住宅小区(一、二期)等2276套教师保障性住房以及459套农村教师周转房的建设任务。
    29、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抓好“校校通”、“班班通”、“多媒体进教室”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我市教育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学校上网覆盖率和上网速率。开展计算机配置和数字化校园试点项目建设。争取建成海口市教育资源开发制作中心。积极与国家、省教育部门配合,共建教育资源库。继续抓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设备和资源的应用,积极探索交互式多媒体的教学、教研、帮教应用试点。开展农村中小学教师教育信息化应用培训,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设备维护运行的保障机制。启动实施10个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建设项目。
     30、加强教育基本项目管理。科学编制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规划,推动教育结构不断优化;落实省教育厅《教育基本项目建设督查办法》,加强市区教育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加大对教育重点工程和其他基本建设项目的指导、督查,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七、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有力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31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协调相关部门保证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教育财政拨款、学生人均教育经费、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的逐步增长),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15%以上。重点落实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教育布局调整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建设工程、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教师系统人才培养工程以及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等八大教育工程专项资金。
     32、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一补”实施工作,确保免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作业本费和寄宿生生活补助等政策落实到位。继续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免费英语磁带、免费练习册、教科书循环使用的管理工作。
     33、完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做好“三类学生”的“四免补助”工作。扩大中职学生资助范围,做好农村生源学生免学费等工作。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重点,扎实推进大学生助学贷款,做好资助特困大学生的工作。
     34、提高教育资金管理效益。以教育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为手段,加快推进预算资金支出,保证资金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协助市财政加强对教育惠民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规范有关单位和学校理财行为,坚决纠正截留、挪用、挤占、平调和克扣教育经费的行为。

八、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领导教育事业发展能力

    35、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培育和塑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学习先进、争创一流业绩的良好氛围。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以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机关为目标,切实抓好机关效能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海口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教育后勤服务管理能力。
     36、抓好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科级干部竞岗、交流、培训及后备干部推选工作,选拔和培养一批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年轻干部作为校级后备干部。做好我省中西部教育智力扶持和我市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加强党员教育和理论学习,抓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活动,组织各级党组织开展好十八大及省、市党代会精神学习活动,做好各级党组织的改选换届工作。
     3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继续加大对招生、重大干部人事选拔任用、重大项目及重大资金使用和大宗设备采购等的监督力度,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化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继续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和校务三公开,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
      38、开展治理乱收费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体系,与四个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签订《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重点整治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中小学教辅材料滥发问题,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各类教育乱收费。
      39、开展安全校园建设活动。联合综治、公安、工商等部门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 调研出台我市校车运营管理试点改革方案,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开展“交通文明行”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和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遏制交通安全事故,确保师生乘车安全。
     40、切实加强局机关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积极推动干部交流和挂职锻炼,加强干部培养培训和教育人才工作。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开展机关作风的巡查检查,大力推行领导干部带头“走进基层、走进学校、走进课堂”活动,大兴调研之风,加强执行力度。大力推进局机关电子政务工作和规章制度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综合协调、公文审核、文件归档、会议管理和督查督办职能。认真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和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抓好统战、双拥、计划生育和档案管理等工作;指导开展少先队、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41、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加强教育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完善机制和体系,落实新闻通气会、新闻发言人等制度,发挥新闻舆论导向作用,做好重大活动、重点改革、重要政策的宣传和教育信息报送和交流工作。加强教育政策解读和舆情分析,提高教育舆情信息分析研判质量,深入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海南卷》海口分卷“教育部分”及海南省教育志海口市部分编撰工作。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