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第九中学小学部暑期防溺水预警提示书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15日

今天上午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中心小学四年级江姓学生,上午8点多随其姐姐(现就读桂林洋中心小学六年级)到演丰镇农场水库玩耍,10点左右不慎掉入水中,其姐立即呼救,不久水库管理员和在附近劳作的他家叔叔到场施救,并及时拨打110和120电话,120赶到后医务人员马上施救,并一边施救一边送往海南农垦医院。在医院继续抢救一段时间还是没能抢救过来。   昨天中午12点左右,在澄迈县老城镇东水港村委会附近海域,发生了一起溺水事件。5名孩子在海边踢球,玩耍时,球不慎掉进海里,3名孩子跑去海里捡球,其中2人溺水身亡。

痛心!5名孩子海边踢球,3人去海里捡球时,2人不幸溺水身亡!

溺亡已经成为孩子非正常死亡的杀手,多少个原本幸福的家庭瞬间崩塌,多少泪水伤痛无处诉说…… 希望每一位家长能够配合学校,时刻紧绷安全弦,度过一个平安的暑假。

     

以下防溺水要点家长务必要牢记
  1发生溺水死亡的原因:
  在水边玩耍,下水摸鱼,捡落入水中的物品;
  孩子擅自下河玩水;
  三五成群结伴游泳。
  2.“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3.“六不”:

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戏水;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特别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          

     

您应该告诉孩子这些!无论是回乡下还是在城区,任何时间都不在溪边、河边等逗留。不到池塘、河、湖、海边洗手、捡物品等。

 

不在喷泉、池塘、河边逗留聊天、泡脚等。

 

不和同结伴去池塘、河里抓鱼虾、蝌蚪。

 

不私自结伴去人工湖、水区工程等危险区域游泳。

 

遇到同伴溺水,不要手拉手施救,要及时呼救并拨打110。

 

这十种表现说明溺水了。看到有人在水中有以下这十种情况时,不要犹豫,赶紧求救!(注意!是求救)
1、头浸在水里,嘴巴在水平面上。
2、头向后仰,嘴巴张开。
3、眼睛空洞,眼神散乱。
4、眼睛闭上,脸无表情。
5、头发散乱在额前或者眼睛上而无动于衷。
6、竖直方向上,腿部没有动作。
7、换气慌乱,断断续续。
8、想游向一个方向,但是无法前进。
9、尝试翻转身体。
10、好像在攀爬无形的阶梯。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各位家长请务必履行监护人职责,时刻把孩子的安全教育放到首位,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家长们也要随时留意,如果发现有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私自在池塘、河边、水库等地方游泳、戏水、玩耍,请一定要及时制止!全民行动,从你我做起、从参与做起、从身边做起!